根据《17av 关于做好推荐2022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《2021年度17av 口腔医学专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》和《2021年度17av 临床医学专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》公示如下,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5日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17av 教务办联系。
联系电话:83686076 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17av
2021年8月30日
根据《17av 关于做好推荐2022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《2021年度17av 口腔医学专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》和《2021年度17av 临床医学专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》公示如下,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5日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17av 教务办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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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av
2021年8月30日